
参军号角又吹响,积极参加保国家。身着绿色军装,矗立祖国边疆。从此保家为国,祖国繁荣安康。参军强国,正等你来报名!
征兵信息
报名时间:
男兵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24时
征兵对象: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应征入伍指南
一、大学生征兵优待
(一)保留学籍
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时,学校会保留其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免试专升本。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二)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
从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
(三)免修学分
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士兵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
(四)优化毕业流程
对春季学期入伍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
(五)免费培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六)税收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相关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毕业生入伍
(一)升学政策
1、研究生专项招生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2、考试升学加分
从2022年起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本科生考研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免试读研;从2021年起,教育部设立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荣获“黑龙江省高校推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本科学生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二)就业优待
1、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两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安排工作
服现役满12年的专业军士、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3、直接提干
士兵提干(军官)条件:
①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其中,本科毕业的,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②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
③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
④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4、其他政策
①2024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新招录公务员,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占比3%-5%。
②事业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国有独资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新招录(聘)用计划比例不低于10%。
③省军区系统面向社会招录文职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占比不低于20%。
④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重点从退伍优秀士兵、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或军队转业干部中选配。
(三)经济优抚
1、参军津贴
参军后,义务兵期间每月领取津贴;转改士官或提干后领取工资,待遇更高。
2、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
三、报名攻略
(一)应征条件
1、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②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 .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 ,其中:17.5≤男性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含)4.5。
说明:经激光近视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可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注: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其他身体条件详见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政治条件
按照《应征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兵咨询
(一)学校征兵办公室
联系人:李天琪老师
联系电话:13613631390(微信同号)
办公地点:群观楼七楼办公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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